本报讯(史 斌)近日,息县检察院干警与县文物局工作人员再次到息县“五七”干校旧址查看文物保护情况,发现文学所房屋内部杂物已清除完毕正在进行主体修缮工程,旧址保护区域经过整理,环境已明显改善。
据了解,息县“五七”干校旧址作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分为经济所和文学所两个部分,是目前全国保存较为完整、内容丰富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具有较强的纪念、教育、参观价值。2019年6月,息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干校旧址保护范围不明,房屋周边杂草丛生,屋内堆有木材杂物,门窗破烂,存在倒塌危险。
为助力文物保护,息县检察院向县文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釆取修缮保护措施,加强对文物周边环境的整治。收到建议后,息县文物局开展专题调查,采取了对划定的文物保护区环境进行整理;按照专业机构编制的《中国社科院息县“五七”干校旧址保护维修设计方案》要求,加快修缮进度;安排业余文物保护员加强日常看护及卫生清理等一系列措施。
下一步,息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职,为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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