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 薇)日前,罗山县检察院检察人员会同县林茶局等部门对某处之前被非法破坏的林地进行实地回访勘察,看见被毁林地里的一棵棵小树苗长势良好,呈现出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这是罗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被毁林地补植复绿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罗山县某茶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重点公益林地,2019年2月至11月,被告人杨某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该林地非法采挖山上风化花岗岩,致使林地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原有植被不复存在,林地污染严重。
为保护公共利益,罗山县检察院干警经过深入了解核实后,及时向县林茶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发出4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向杨某下发了植被恢复通知书。此外,罗山县检察院还对杨某进行教育,释法说理。目前,植被修复已初见成效。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