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晶晶
“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行动的通告”“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商城县交警大队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罗山县交警大队‘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进驾校”“信阳市警企联合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连日来,我市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成为市民们热议的话题。安全出行,你记牢“一盔一带”了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6月1日起,我市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主要整治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汽车驾驶人和副驾驶乘车人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对于头盔的规定,区分摩托车和电动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宣传劝导,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为了引起市民对头盔使用的重视,不少县区交警部门制作发放了《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选择驾校、广场、交通路口、电动车店等场所,进行头盔安全教育活动。
市民李女士在5月中旬看到公告时就花了40元买了一个头盔。她告诉记者:“最近头盔价格涨得厉害,之前20元一个,现在都涨到50元了,就是前面有个塑料面罩的普通头盔。”对此,5月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制定合理价格,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