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怀莹)“2018年,村委会主任余某对危房改造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政策的郑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光山县文殊乡猪山村召开党员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严格履职,认真整改,绝不再犯类似错误。”接受批评后余某表态。
“2019年,居委会支部书记和主任因虚列支出、白条列支、收入不上账、私设账外账等财务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十里镇纪委书记李刚在街道居委会党员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案例。
“这次以案促改会开到了村委大院,李书记现场通报了支书和主任,没留一点情面,我头上都冒冷汗。”街道居委会的副主任表示。
4月份以来,由县纪委监委定调、乡镇纪委搭台、村“两委”当主角登台唱戏的“以案促改村村行”活动,在全县360个村(居)铺开。
该活动以辖区村(居)党员、“两委”干部为主要教育对象。由各乡镇选取辖区内2018年以来发生在扶贫、侵害群众利益等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由各村(居)党支部在村委大院、案发地点、田间地头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组织生活会,引导村组干部对照案例,现场交流体会,深刻自我剖析,查找案发根源。随后,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和清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着重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以制度扎紧“微权力”管理的笼子,治理预防“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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