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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委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孟 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省委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信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信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全市重要工作,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组织开展“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信阳市健全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成立了市纪委书记任指挥长的问责专班和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控车、控排、控尘专班,完善“处级干部包乡镇(办事处),科级干部包村(社区),一般干部包污染点源”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安排部署、协调督办、逢件必批、逢会必讲,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攻坚工作,有力有效地发挥了市党政主要领导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的主导与推动作用。

出台商砼、砖瓦窑、珍珠岩行业治理标准,分行业召开现场观摩会,结合“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活动,一对一指导企业治理。截至督察时,全市1122个治理项目,已完成1018个,在全市范围排查整治2256家“散乱污”企业,取得良好效果。出台《在建、待建、拆迁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细化标准(试行)》《线性工程施工扬尘防控标准(试行)》,严格执行“两个禁止”及开复工验收制度。在市中心城区开展清扫、硬化、绿化活动,不断提升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

对照重点行业管控指南制定分行业分企业管控措施,修订细化应急减排清单,认真梳理排查涉气企业。截至督察时,共排查上报1190家,较2018年减排清单增加637家。

围绕空气质量二级达标持续加大县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统筹、指导和督查,推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9年1月至12月,信阳市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改善率位居全省前列,新县成为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两个县之一。

信阳市委、市政府对“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成立了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交办的生态环境举报问题72件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24家,立案处罚13家,罚款91.05万元,立案侦查4件,约谈25人,问责36人次。

督察认为,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三散”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日常监管不够、问题整改不够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仍待提升。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环保压力传导不够,存在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衰减问题,精细化管理和抓落实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分管领导态度不坚决,作风不扎实,有好人主义思想,对“三散”污染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研究的少,检查的少,没有把压力传导下去。信阳市虽然成立了控尘、控车、控排专班,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改造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市里层层监督,多次通报,仍不见落实,整改要求始终停留在纸面上,暴露出散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上硬下软”“上实下虚”问题。信阳市益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购销台账与实际购销量差距巨大,原煤来源和煤质无法保证,销售去向不明,存在骗取政府补贴和销售劣质煤嫌疑。散煤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问题调查避重就轻,监管责任严重缺失。

二是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各自为战、管理粗放、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格局有待加强。在浉河区五星办事处和平桥区平西办事处交界处有四家“散乱污”企业,由于界线不清、职责不明,造成两区交界处长期失管失察,至督察进驻时没有取缔。供电部门在处理固始县张续军石料厂长期夜间违法生产问题、光山县银龙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生产问题时,对企业实施“断电”措施情况下仍产生大额电量问题不闻不问,只管收取企业用电费用,反映出供电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责任缺失,执行政府断电措施不严不实,虚假断电,为企业违法生产提供了条件。

三是“散乱污”有“死灰复燃”现象。平桥区胡善平洗沙厂是当地政府认定的“散乱污”企业,2019年5月被平桥区关闭取缔,督察组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恢复通电,新运进大量生产原料,已具备生产能力。浉河区游河乡浉河区段河砂开采项目,督察组检查时现场河沙堆积如山,没有任何抑尘措施,采砂船只配置不达标,未建采砂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废矿物油去向不明,同时非法建设加油站一座。光山县银龙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岩棉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当地管理部门多次查处,仍长期违法生产。

四是散煤治理监管不够得力。一些地方电话售煤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早餐店、小吃店、大排档、集贸市场内家禽屠宰店等仍存在违规使用散煤现象,“禁燃区”内仍有使用燃煤现象。

五是散尘治理不彻底。部分区县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交办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回复超出要求时限,对交办的问题推诿扯皮,借口走处罚程序,不接发、不回复。截至督察进驻时,市控尘专班对中心城区散尘污染源下达的83份交办通知书,有25份没有办理完毕;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400万元处罚决定书,仅收到罚款184万元。有的项目三员管理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浉河区东双河镇王店村上品建材厂地面未硬化,生产车间和料棚密闭不到位,大量物料露天堆存,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上料口未建设散尘处理设施,地面积尘深厚。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改建项目水稳拌和站和息县澺河大道道路工程水稳拌和站地面未硬化,未建设全封闭料棚,大量原料露天堆存未覆盖;拌和生产线露天安装、生产,使用装载机上料,未安装任何散尘处理设施,生产设施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厂区环境管理差,地面积尘深厚,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固始县政府对张续军石料厂长期夜间违法生产问题,虽然采取了查封、断电、拘留法人等措施,但企业撕毁封条、私自接通电源,擅自恢复生产时,当地政府没有进一步依法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企业原料、产品等发生明显变化时,熟视无睹,失职失察。

六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107国道与湖东大道交叉口东口和107国道与北京路交叉口卡点本应降杆绕行,但该卡点限高杆却升至最高处,导致大型柴油车辆随意进入市区;浉河北路市交通局路口绕行卡点的自动升降限高杆,应于2019年11月3日建成投入使用,但检查时仍未建成。009县道与珍珠路交叉口设置的限宽隔离墩,间距宽约4米,远超大型货车宽度,起不到任何限行作用。工十五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检测兼绕行卡点夜间值班人员脱岗,车辆随意进入市区,车辆检测检查记录涉嫌造假,卡点形同虚设。

七是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工作有差距。信阳市2019年的PM2.5浓度距离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目标差距很大,实现二级空气质量如期达标形势严峻。

督察要求,信阳市委、市政府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彻底摒弃乐观自满思想,坚决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底线,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举措,推动环境治理,2020年底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督察强调,信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分别于6月30日前、7月30日前将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信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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