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玉军)近日,商城县司法局汪岗司法所接到虎塘村群众李某反映,有人毁坏其茶山,对他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司法所进行调解。接到反映后,该所立即组织调委会成员来到现场走访调查、收集材料。
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发现,李某所说的茶山因为早年挖矿,形成了一处近百米高的悬崖峭壁,崖壁下有一条乡村公路,经常有土石坠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今年当地政府组织村里将山头上的土方移平,恢复山体植被。但李某认为此举侵犯了他的利益,阻挠施工,要求村里赔偿其损失。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山所有权属于虎塘村集体,李某只负责看护,并无所有权,茶树及其他树木系李某栽植。该所多次组织双方座谈,在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即山体移除的茶树及其他树木赔偿钱归李某,土地征收款属于村里所有,矛盾得以化解。
据了解,疫情期间,该所成功调处9起案件,其中伤害赔偿案件1件、邻里纠纷案件4件、山林土地纠纷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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