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晨艳
5月6日,几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着“铸利剑 扬国威 讨薪路 斩荆棘”的牌匾交到了潢川县传流店法庭庭长刘新力的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牌匾中的12个字到底蕴含着怎样的故事?
2015年,潢川县黄寺岗镇辖区内13位农民工在传流店乡包工头付某的组织下,满怀希望来到湖南长沙某建筑工地打工。到了年底,本该带着一年辛苦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的13位农民工,却是愁眉不展,原来按照约定年底结算的工资17.8万元并未结算清楚。无奈而又波折的讨薪路便开始了,一次又一次地前往长沙向付某讨要工资,到2017年4月仍有7万元未有着落。对于朴实的13位农民工而言,即使讨薪路艰辛,对同是老乡的付某仍是保有信任。可是之后付某竟然玩起了失踪,电话打不通、地址找不到,农民工们一时茫然了,不知道这讨薪路何时是个头。
转眼已过4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13位农民工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有用吗?法律能帮助我们吗?”“过年都联系不上的付某,常年不回老家,法院能有什么高招找到他呢?”他们虽然有很多想法和怀疑,但还是决定相信法律,遂将诉状交给了当地的派出法庭——传流店法庭。接到案件后,刘新力认真审查该案诉讼材料及相关证据,认为此案件属农民工集体讨薪性质,对方属恶意欠薪,当即开启绿色通道,安排该庭工作人员开展立案工作。
案件虽然间隔4年之久,刘新力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农民工兄弟拿回属于他们的血汗钱。他带领审判团队在付某居住地,通过调查走访、多方打探当地村委和亲朋好友等方式寻找付某的“蛛丝马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立案后的第三天,终于查找到了付某的联系方式并联系上了本人。电话中付某最开始还在“打太极”,面对他的逃避,刘新力软硬兼施,一方面从老乡的角度耐心沟通,另一方面,从法律法规入手,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对农民工薪酬保护的特殊政策。最终,付某认识到自己恶意欠薪的错误行为,并当即表示愿意支付所欠农民工薪酬。
4月16日,在刘新力的主持下,双方通过云间平台进行调解,付某对欠薪事实表示认可,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中达成一致协议。付某于4月17日还清所欠工资,13位农民工顺利地收到了付某通过银行汇来的7万元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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