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晨艳)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省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潢川县法院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彻底打通传统交通事故处理的难点和痛点,潢川县法院积极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与交警、保险、鉴定等多部门密切配合,于2018年9月28日建成潢川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选派一名员额法官、一名助理和两名辅助人员入驻中心,同时,协调县司法局组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5名专职调解员常驻中心,协调信阳市保险业协会组织8家保险公司派员入驻,实现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一站式处理,让当事人“只进一扇门”。
2019年,潢川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各项指标始终位居全省法院和全市法院前列,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处理道交案件的适用率为206%,接收调解案件量698件,调解完成案件量614件,调解完成率88%;调解成功案件量372件,调解成功率61%;接收调解申请总金额5411.41万元,调解成功申请总金额3562.3万元;一审道交案件收案量同期降低46.4%。
道交一体化平台的建设,改变了过去各单位分别处理交通事故的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快速处理,使潢川县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上更加科学、专业,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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