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华 唯)昨日,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及其他年级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复学。
《通知》指出,我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返校复学工作由县区统筹安排(市直学校按属地原则与所在县区同时复学),原则上要分年级、分批次有序复学,且不能早于5月6日返校复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最后一批复学。各县区返校时间提前一周报市教体系统工作专班备案(并附具体复学方案和自查报告)。各批次学生返校复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任何线下培训活动。学校幼儿园全面返校复学后,经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培训机构方可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返校复学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要按照《信阳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暨安全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防控暨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慎终如始、“一校一策”制定复学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把校园入口关,抓住关键环节,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扎实做好复学前的各项准备和复学后的安全复课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千方百计改善办学条件,达到食宿标准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对照《信阳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工作督查表》,逐条进行自查,并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查。县区要对各学校逐校验收,达不到复学条件的,要限时整改,直至符合条件方能复学。开学后师生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病例,要立即上报、按程序处置并停课,密切接触人员要按相关要求进行隔离。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督查组要对各县区、各学校复学准备及开学情况进行抽查。
各学校正式复学前,线上教学工作要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复学后要做好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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