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仵宗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为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境,连日来,平桥区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积极开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等系列活动,对最新规定进行分析解读,重点学习对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处罚收监、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的具体规定。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兰店司法所在兰店集市向群众、商贩专项宣传《社区矫正法》,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社区矫正工作,熟知《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活动中,兰店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与此同时,该区其他乡镇司法所利用微信群、LED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心身边人、关注身边事,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共同努力。
下一步,全区各司法所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为《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营造氛围、奠定基础,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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