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每年4月份定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为深入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豫医保发〔2020〕13号)要求,特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妥善组织开展灵活适宜、深入人心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达到扩大宣传、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三、组织原则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最大限度减少大型现场活动和人员流动聚集,坚持以线上活动和内部宣传为主的原则。
四、宣传内容
宣传医保政策、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支付政策、典型案例(国家局下发的《基金监管案例汇编》为基础)、举报投诉渠道等,提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医保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能力,力求使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规范治病,合理诊疗,广大患者理性看病,转变观念,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减少疾病发生。同时,要与学习宣传“抗疫一线”群体先进事迹相结合,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播放公益广告、制作宣传栏等形式,传播“逆行者”临危受命、勇于担当的正能量。
五、宣传方式
各地医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网站、公众号、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医保政策、典型案例、举报奖励办法等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五个一”:
(一)组织一场普法活动。全市要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主动开展医保普法、守法、执法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律底线、政策红线,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
(二)用好一个媒介平台。各地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广播、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合作,同时要用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线上媒体,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播放宣传视频及流动字幕、两定机构负责人电视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
(三)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结合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曝光一批恶意骗保、套保,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过用身边人和事,常警示、勤提醒,教育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及时警醒,引以为戒,使警示作用充分显现,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四)印制一本政策汇编。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组织编印一本群众关心关切的医保相关政策宣传读本,同时印制一批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海报、折页、标语等宣传品,在经办机构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橱窗以及医院门诊大厅、病房床头、结算柜台等处悬挂、张贴、发放。要紧密依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重点就举报奖励等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贴近群众做好宣传,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五)走访一遍服务对象。各地医保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医保“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即组织人员走进定点医院、走进定点零售药店、走进街道社区乡村,集中宣传医保最新政策,介绍医保重点改革举措,解读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两定机构不断规范诊疗行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疑问,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利益。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强化引导,创新方式。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宣传月活动,有效引导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在提高宣传效果的同时,要注重舆情反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要积极引导、认真回应。做到把政策讲清楚,把意义讲明白,把道理讲透彻,及时传递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三)积极探索,总结提升。各单位要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积极探索好的经验做法,力求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行之有效的宣传机制,有力促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早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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