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 李 宇)“今天你退税了吗?”这几天,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引来社会关注,记者身边的不少朋友都纷纷晒起了自己的年度汇算账单。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一政策落实情况,记者采访了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了解,按照新个税法实施要求,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在新个税法下,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今年是首次实施个人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不少人有一个误区。并不是每一个纳税人都可以获得退税。如果年度内预缴税款大于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税款。但是如果年度内预缴税款小于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则必须要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补税款。”4月7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目前,我市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启动。全市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网上申报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按照操作指南,在几分钟就可以操作完成。待税务部门审核完成后,有关退税款项按照规定流程就可以退款到纳税人指定的银行卡中。”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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