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仵宗菊 郭 悦)日前,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信阳市景明公证处获得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景明公证处不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新思路,主动参与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入驻平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平桥区政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安排公证人员不间断值班,与律师、法律援助、不动产中心等部门共同为当事人提供公共服务,推进让当事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自机构改革后,景明公证处全面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外招聘一批持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为公证处增添新鲜血液,注入新活力。工作中,景明公证处推行当事人接待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不论是公证员还是助理、辅助人员,本着服务群众的初心,推行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咨询、准备材料、办理业务、领取公证书都有人可问、有人可办,对一些来公证处有困难的老人、残疾人、住院人员,公证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当事人多样化、便捷化的公证需求。
此外,景明公证处不断拓展公证工作的新领域和新业务,在精准高效提供传统公证类型服务的同时,依法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公证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问题。积极为部分资金短缺的企业办理赋予《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为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办理邮寄送达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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