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3月30日,随着光山县法院成功执结申请人徐某某等与被执行人新县商务中心区等之间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案件,该院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实现了“清零”的目标。
2019年1月,徐某某等因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与新县商务中心区等发生诉争,后经光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新县商务中心区等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向徐某某等提供两块土地,每块不低于112平方米。由于判决未得到主动履行,徐某某等便向光山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该案系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立案后,光山县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执结案件,并就该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案情,确定执行方案,明确执行目标,限定执行期限。该院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勘察土地,确定位置,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3月30日下午,该院相关负责人带领执行干警奔赴新县,在新县法院的协助下,组织徐某某、新县商务中心区等现场协商解决纠纷。该院相关负责人从政策法律和执行效果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执行干警及时帮助他们确定界标、选定地块、测量面积。最终,徐某某等选定了两块符合要求的土地,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签订土地交付协议时,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该案已执结,执行程序结束,但双方当事人还要继续协助,完善土地交付后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在切实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光山县法院坚持汇聚各方力量,借助各种执行机制攻克难题,显示了该院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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