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萍 夏训巍
清明将至,天气回暖,淮河岸畔的春草渐绿,柳枝也纷纷抽芽舒展开来,与往年不同的是,焚烧冥币、浓烟缭绕、满天纸灰、鞭炮震天的喧闹祭祀场景已渐渐消逝……4月1日,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应楷在乡镇回访时发现这一新变化。而这种变化得益于该院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项排查活动。
清明节前夕,淮滨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生产、销售违规冥币等公益诉讼案件专项排查。通过走访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在某乡镇的一条街道上,竟然有6家售卖祭祀用品的商户,而这些售卖仿制人民币的冥币商户都表示不清楚买卖高仿人民币的冥币是违法行为。随着排查深入进行,办案检察官发现其他10余个乡镇也均有商户销售仿制人民币的冥币。
针对排查发现的情况,淮滨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和相关乡镇负责人进行座谈,并依法向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对各乡镇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仿制人民币的冥币销售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在10余个乡镇先后查处了30余家违法销售冥币经营户,收缴违规冥币并予以销毁,下发处罚决定和关于“禁止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物品”的提示书,帮助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加强了日常监管和定期执法检查,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在此期间,淮滨县检察院还选派检察官深入乡镇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向群众倡导移风易俗,让群众渐渐地接受用敬献鲜花、网上祭祀等更加文明和环保的方式缅怀先人。
“除淮滨县外,其他县区院也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违法冥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信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丁书峰说。清明节到来之际,针对不法商贩在售卖的祭祀用品中掺售仿真冥币的现象,该院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清明节期间生产、销售违规冥币等公益诉讼案件的通知》,要求两级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县区支行等部门协作配合,督促其对生产、销售违规祭祀品等行为从严治理。
收到通知后,各县区检察院立即行动,有的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县区支行对生产、销售违规祭祀用品行为从源头进行治理;有的单独到祭祀用品销售市场,开展实地调查,搜集案件线索,及时固定证据。同时,各县区检察院还面向公众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祭祀品。
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对生产、销售违规冥币的监管职责,两级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正确履职。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生产、销售违规冥币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立案11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查处违法销售祭祀品商户20余家,没收非法祭祀品30余箱,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8件,收到检察建议整改回复1件。
“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烈的重要传统节日,现如今时代不同了,祭祀也要讲究文明祭祀、合法祭祀。检察机关用公益诉讼的手段治理生产、销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不仅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提供了法治保障,而且让清明节也变得更加‘清明’了!”市人大代表郑熙彬由衷地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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