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园园 郑 薇
“你好,我是某部队采购员,想在你处采购一批冷冻食材……”2019年5月9日,李某接到一个自称是罗山县伍家坡武警支队采购员范洪伟的电话,要在李某处购买冷冻食材。
为了交流方便,双方遂互加了微信,李某看到对方微信头像是一身穿着军装的男子,便将其与范洪伟本人联想起来,看到对方发送的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某中队物资采购计划函”字样的订货单,李某对范洪伟武警支队采购员的身份深信不疑。
第二天,范洪伟联系李某称部队要外出拉练,还需购买一批自热米饭。李某说没做过这方面生意,范洪伟称能帮其联系商家,李某便和范洪伟提供的商家电话联系,商家称家中有事现在不方便做,给了李某一个厂家的电话,让李某和厂家直接联系。李某想能直接和厂家联系,可以省去中间商的话利润还大一些,遂联系厂家,商量好价格后,对方便通过微信把发货单据发给李某。
李某通过ATM机将19500元订货款打到厂家指定账号后,部队采购员范洪伟、商家及厂家的电话均打不通。李某遂去当地武警支队询问,发现根本就没有范洪伟这个人,方知上当受骗。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商家”“厂家”“部队采购员”均系诈骗分子“扮演”,实施该诈骗的是湖北一电信诈骗团伙,主干成员罗某在该团伙中负责购买电话卡、银行卡、取钱等行为,在实施诈骗前特意来罗山办理几张电话卡用于诈骗行为,团伙中的其他人员扮演“商家、厂家、武警工作人员” 等角色,负责打电话实施诈骗。
该案移送罗山县检察院后,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该团伙以此种手段冒充罗山县伍家坡武警支队采购员“范洪伟”,以采购食材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订货款19500元人民币;冒充贵州省清镇市大修厂武警中队工作人员“张洪伟”,骗取被害人朱某订货款64000元人民币;冒充商城县消防队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洪伟”,骗取被害人江某订货款32000元人民币。
日前,经罗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诈骗一案开庭审理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四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1.5万元。该案其他犯罪分子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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