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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紧盯” 做到“四个彰显”


——市财政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纪实

倪梦晓 吴 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财政支持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坚持“四个紧盯”,做到“四个彰显”,为全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紧盯资金保障 彰显财政战时速度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财政局为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好经费保障职能,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加快资金调度拨付,及时足额支付疫情防控资金,彰显了疫情期间财政的“战时速度”。

及时调度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加强对疫情的精准研判,充分测算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在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本级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调整增加预算安排。目前,我市共获得上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9717万元(不含潢川县、固始县),专项用于患者医疗救治、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和防控设备物资采购。截至3月22日,全市累计统筹资金52016万元(不含潢川县和固始县),全部用于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争取中央补助7148万元、省级补助982万元,已实际支出61384万元。

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疫情发生后,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全天候在岗指挥,安排防疫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返岗,及时办理防疫业务;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成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收指令,确保政令畅通、机制健全、防控网络严密;社保科全员取消春节假期,全天候在岗上班,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采购科开辟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省去政府采购备案手续;国库科、支付中心简化程序,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提供便利;预算科、经建科、地方金融科、企业科等业务科室派专人值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拨付,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及时将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补贴发放到位,确保不因补贴问题影响救治工作,让各级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时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爱护。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先期预发放临时性补助763人次257.12万元。

抓好资金监管,跟踪问效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防疫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切实提高财政防疫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署赴河南省审计组,提供我市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67亿元拨付凭证材料,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

紧盯经济发展 彰显财政精准调控

市财政局坚决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坚持做到防控疫情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防风险和促发展两不误,助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稳就业促创业。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免、减、缓,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切实缓解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和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筹措就业补助资金1.09亿元,支持落实各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拨付292.4万元,支持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应急稳岗就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支持大学生、国有企业改革和去产能分流职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稳岗就业工作,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下乡创业。

有效刺激消费。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着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综合运用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推动扩投资、促消费。截至目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38.3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0.68万余人次。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加强与市重点项目实施部门的沟通,跟踪了解市在建重点项目复工情况,配合抓好“稳投资”。主动服务铁路、高速、教育、医疗等领域新建重点PPP项目,帮助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编制资金筹措方案,促进重点项目复工复产。

紧盯复工复产 彰显财政责任担当

财政部部长刘昆强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关键是把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措施,促进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彰显财政部门的责任担当。

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市财政局认真组织人员收集财政部、省财政厅出台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31个,科学分析研判疫情及防控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提出争取上级支持建议31条;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了解金融扶持、税收优惠、普惠性减税降费等绿色通道和便捷措施,立足财政职责落实好政策措施,为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确保减税降费见成效。市财政局深入了解信阳市各行业企业,特别是受疫情直接冲击较大行业的税负、社保缴费变化情况,关注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和帮助县区财政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吃透政策,推动税收优惠、社保医保缴费减免、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助等政策落地,恢复和激发市场需求和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截至2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6亿元,下降16.1%;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4.75亿元,下降11.1%。

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一方面,市财政局要求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对标政策清单,建立落实清单,主动联系辖内具备申请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做到随报随审,全方位为企业申报中央、省级贷款贴息资金做好服务工作。目前,争取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1994万元,支持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定就业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主管部门做好对接,从优化企业服务、加大金融信贷帮扶、加强就业稳岗支持等方面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推进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稳定发展。

紧盯“三保”底线 彰显财政过硬举措

“三保”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做好“三保”工作尤为重要。截至2月底,全市民生支出合计完成66.79亿元,增长17.7%,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5%,重点保障了全市各级教师、公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农民工工资、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其中,为了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市财政局第一时间拨付各县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67亿元;积极落实河南扶贫兜底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个人缴费补助,以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内的,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后实施兜底保障,全力支持我市打好基本医疗保障战“疫”;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政策和困难群众缴费补助。共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资金2.58亿元,救助38.57万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53.75万元,救助因疫情生活陷入困境对象7197人次,其中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非低保、特困对象12人次。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攻难克艰、协同奋战,以更扎实的工作举措,更有效的财政保障,全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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