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茶叶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整治茶叶市场乱象,促进信阳市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从2020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茶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茶叶市场主体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生产、经营茶叶,凡符合茶叶生产经营条件的经营主体,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证照,依法开展茶叶生产经营活动;对拒不办理相关证照,构成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
二、严格执行茶叶生产标准。严禁信阳市行政区域外的茶叶冒充信阳毛尖茶或套用冒用信阳毛尖品牌包装。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规范包装标签标识,不得虚假标注茶叶原料种植地区或标注其他不真实信息;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规范茶叶包装标签标识。茶叶外包装及其标签要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等内容。严禁假冒他人茶叶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厂名、厂址;严禁私自印制、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标识。
四、规范茶叶销售行为。茶叶经销者必须在销售门店、摊点及包装容器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所销售茶叶的品名、产地、价格等基本信息。严禁虚假标注品名、产地,严禁不明码标价。
五、加大茶叶市场整治力度。坚决查处未明码标价、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乱用冒用标签标识、伪造产地、伪造或租借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市茶产业健康发展。
六、监督举报受理。建立茶叶市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茶叶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及广大消费者监督、举报各类扰乱茶叶市场经营秩序行为。
投诉电话: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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