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圣 军 青 青)“被告人魏某某,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无异议。”近日,在光山县检察院远程庭审室里,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杨圣军正在出庭支持公诉魏某某挪用资金案。
此次庭审,公诉人、审判长、被告、律师四方通过互联网视频,以“无接触”模式实现远程庭审。公诉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出示相关证据,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拘役6个月。
据了解,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避免被告人超期羁押,光山县检察院积极履职,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零接触”“面对面”审判,确保抗疫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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