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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巾帼勇担当


——记新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霞

□胡 月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新县法院活跃着一群巾帼战“疫”者。她们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运用“云间”庭审、电子送达、微信调解等方法,助力审判工作,做到抗疫审判两不误。李霞,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李霞是新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涉军维权合议庭成员、道交一体化团队负责人。2月19日,她敲响了新县法院“云间”庭审第一锤,“隔空”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作为涉军维权合议庭成员,工作中,李霞坚持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当事人逐个打电话进行认真排查。对正在审理的涉军维权案件,她仔细查阅案件材料,找准案件的矛盾点,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及时向庭长和主管院长汇报案情,力求用最好办法妥善解决矛盾。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用最大的耐心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这是李霞一直坚持的工作理念。

管某义的儿子系2006年退役士兵。管某义2019年3月因交通事故受伤,案件判决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没有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迟迟未兑现,住院借亲友的10万余元债务一直无法偿还,这成了管某义的一块心病。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李霞迅速与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2020年3月11日上午,56万余元的赔偿款转到管某义的银行账户后,管某义在电话中激动地说:“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李法官。”

李某云的父亲李某斌1996年退伍。原告李某云与其丈夫柳某江夫妻感情破裂,李某云于2019年11月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李霞作为案件的承办人,通过微信与柳某江取得了联系。因柳某江在国外务工,无法亲自办理诉讼事宜,李霞告知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可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手续办理齐全后,因疫情影响,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无法到庭。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李霞“云间”开庭,进行“隔空”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疫情防控期间,李霞始终坚持用心用情用法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办好每一起涉军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心全意司法为民,为军人军属提供服务和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李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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