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欣 王淑娟)近日,息县法院收到了来自涉军企业国营某机械制造公司的一封感谢信。信中,该公司感谢了息县法院对其作为原告的涉军维权案件作出的公平、公正判决。
2019年5月,原告国营某机械制造公司因侵权纠纷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息县法院受理该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审判庭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审判工作。该案由息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和永辉任审判长,与涉军维权审判庭长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为了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及防止损失的扩大,合议庭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现场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多次耐心地组织调解。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息县法院经过审理及时作出了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2020年1月,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关于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结果。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息县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涉军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竭力履行“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守护亲人”的庄严承诺,为军队改革、国防建设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得到了息县县委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结合正在开展的“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将涉军维权案件审理好、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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