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要闻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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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

拒绝“野味” 抵制野生动物交易


2020年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带来重大影响。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警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树立健康饮食观念,主动拒绝野味消费,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专题号消费警示:拒绝“野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

一、摒弃饮食陋习,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一些消费者喜欢吃野味,一是为了所谓的滋补,二是为了所谓的面子。然而,研究表明,野生动物的营养元素与家禽并没有多大区别,反倒是大多数野生动物通常携带大量寄生虫甚至病原体,这些病原体如果在猎捕、运输、饲养、宰杀、储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扩散、传播,容易导致发生传染病等疫情。如H7N9禽流感、埃博拉、鼠疫、SARS等都与此有关。资料表明,人类新发传染病的病毒约78%与野生动物有关。2月15日,科技部提出,蝙蝠是此次新冠病毒的最可能源头。滥食野生动物将给人类健康带来威胁和伤害。国家已从立法层面明确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以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广大消费者切莫迷信“野生动物滋补功效”的传言,自觉摒弃饮食陋习,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二、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才会生态平衡。野生动物的交易和滥食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从法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大消费者应强化法律遵守意识和消费责任意识,主动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不购买、不消费野生动物,不做违法经营者的“帮凶”。同时要主动参与执法监督,积极举报滥食和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一旦发现线索,及时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三、树牢安全理念,选择合法经营场所消费

生鲜家禽在加工、运输和销售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污染。为确保生鲜家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禽畜定点集中宰杀、白条上市和独立分区销售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检查检测,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履行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加强禽畜经营市场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及过夜禽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广大消费者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理念,选择合法的活禽或冻品经营场所消费,选购来源清楚合法的生鲜禽畜产品或冻品,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的消费习惯。

编者按: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响应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采取可行的方式和融媒体平台等渠道分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从多个层面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推动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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