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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

线上审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本报讯(记者 孙浩然)2月28日上午,商城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一起涉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年底,被告人李某某在商城县冯店乡捕获1只27斤重的野猪,随后带回家中食用。

2019年农历四月开始,被告人李某某借助猎狗先后在冯店乡的山里猎捕7只黄缘闭壳龟,非法出售获利共计20100元。

正处疫情防控关键期,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避免传统庭审模式带来的疫情风险,商城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员额法官何莉与2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在线组成合议庭,利用“云间”庭审系统与检察院、看守所、辩护方隔空联动,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当事人及辩护律师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庭审笔录实时记录,音频视频同步存档,全程画面流畅、语音清晰,庭审过程紧凑高效。

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商城县法院审理的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合议庭将于近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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