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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处方”助力战“疫”


□胡传仁

“县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针对性强、专业性强,是一份很好的‘检察处方’,我们一定会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堵漏建制,履行好监管职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26日,新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郭宇依法向该县林业和茶产业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时,该局负责人当场表态。

“新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近年来,如何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视山如父,视水如母,视林如子’的生态保护理念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郭宇说,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好革命老区这片绿水青山,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等领域纳入公益诉讼工作主题。

今年年初,新县检察院建立了刑事犯罪报告制度,并就2019年该院办理的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同比上升幅度加大,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违规经营获利现象较多,也很有可能存在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职、监管不到位等情形。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为了有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新县检察院及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向市检察院汇报,并层报省检察院批准后,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疫情防控期间,怎样既能做好自身防护,又能全面调查取证?我们实行特殊时期特殊办法。”郭宇介绍,该院公益诉讼团队采取以书证审查为主,先后向县林茶局、县农村农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调取档案资料100余份,同时,通过委托县森林公安局结合其执法检查向8家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单位调取书证20余份。对于因疫情防控而无法询问的人员,则采取了电话询问或其自书证言的方式取证。

经过调查查明,新县检察院发现新县林业和茶产业局作为野生动物驯养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在对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情形,虽未造成现实的损害后果,但增加了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

随后,新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林业和茶产业局送达了检察建议,要求新县林业和茶产业局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和定期查验职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沟通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对全县所有野生动物饲养繁殖场所实施封控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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