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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接触”执行纾民困


罗山县法院顺利执结两起案件

本报讯(尹 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将线下执行转为线上办理,通过电话、网络联系当事人,督促其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还款,实现了“零接触”执行,顺利执结两起案件,做到了防疫、执行两不误。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拖欠申请人陈某的装修款,后经诉讼程序,罗山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的有限日期内偿还欠款1.5万元,但李某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其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拒不执行也不报告财产。干警通过执行查控,未发现李某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经查询,执行干警发现李某的支付宝账户内有2000多元,便立即对其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并第一时间与他取得联系,告知他支付宝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其他的可用账户也在时时监控中,其消费、出行交通都已被限制。同时,执行干警耐心向李某释法明理,告诉他在疫情防控这段时间里申请人赋闲在家,基本没有收入来源,希望他能多为他人考虑,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早日实现案结事了。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李某最终通过手机银行将执行款及执行费用转入法院专项执行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另一起案件中,胡某因婚姻财产纠纷将王某诉至罗山县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彩礼1.5万元。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王某未按期返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均以双方财产存在众多纠纷为由拒绝返还。近期,执行干警网络查询到王某的银行卡有7000多元,果断对这笔财产进行了冻结,并通过电话告知王某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王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将剩余的执行款存入其手机微信余额,由执行干警自行划扣,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网上办理案件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连日来,罗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切实加强学习,做到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确保业务学习不掉队、执行工作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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