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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效果好


本报讯(记者 孟 磊)目前,我市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市环境攻坚办采用“四不两直”工作法,对元宵节期间全市各县区禁燃禁放工作措施、人员组织、网点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检查,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车和张贴标语、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引导辖区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环保过节理念。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网格化管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责任到人,广泛宣传禁放工作要求。

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各县区均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巡查执法,对各类相关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收缴、处罚、处置。潢川县自春节以来,共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92起,行政拘留82人,罚款11人,收缴烟花1123箱,爆竹785520头,开出万元以上罚单4起;商城县行政拘留5人,警示训诫31人。

2月6日至8日,市环境攻坚办督察督办组对各县区烟花爆竹网点销售情况通过抽查和调度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各县区县城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店已全部停业,未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及违法销售的现象。其中,现场抽查了息县中心城区3个街道及3个重点乡镇门店46家,新县县城门店38家,光山县县城及各街道部分门店,淮滨县城区3个街道及部分门店,固始县秀水街道、番城街道部分门店,均未发现问题。但固始县个别乡镇存在储存烟花爆竹现象,该县乡镇执法队伍共查处烟花165箱、鞭炮64箱、零散鞭炮428挂,已全部移交乡镇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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