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2019年以来,市环境攻坚办坚持“严督察、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积极进取、敢于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扑下身子狠抓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督察督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市环境攻坚办将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推动,严格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明确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年共复查复核省攻坚办交办问题1196件,其中1至2月份交办问题5大类40个,3月份交办问题521个,4月份交办砖瓦窑问题49个,7月份专项交办问题27个,10月份交办“三散”问题6个,12月份交办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问题178个,省驻市第十五暗访组共交办问题375个;办理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攻坚办交办的舆情件共17件,问题整改情况和舆情调查处理情况均书面报送至省攻坚办和省生态环境厅;办理领导批示的群众举报件4件,均已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督察整改是发挥环保督察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市环境攻坚办坚决杜绝在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在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工作中,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全年向市问责专班提出问责建议3条,召开公开约谈会议10次,约谈领导干部35人次、企业负责人20余人次。督察交办市控车专班、市控尘专班、市控排专班环境污染问题380余起,罚款360多万元。
2019年,市环境攻坚办督察督办组以问题交办的形式责令辖区对违法违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问责,全年各县区因环境污染问题共追责265人(次),其中:党内警告46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行政警告17人、行政记过2人、诫勉谈话55人、通报批评8人、移送审理2人、约谈1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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