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根据最新气象预报及空气质量预报结果,预计1月4日起,我市大气扩散较差,可能会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5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管控措施落实并加大检查力度,市攻坚办督查组、市直有关部门对管控措施开展全面督导,重点检查晚上20时至早间8时时段。要进一步强化对水泥、钢铁、焦化、铸造、陶瓷、砖瓦窑等重点行业污染管控,特别是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涉气企业、施工工地、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尽可能削减污染峰值。对违反管控措施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不按管控要求运输的机动车等,实行停产、停工、停运整改;对因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要主动对社会发声,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本次污染管控期间,各辖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每日上午9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