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秦 娟 李明安 尹大珍)“你好,县纪委吗?我要反映粮库工作人员向我们前来卖粮的索要好处问题。”举报电话里,信访人满是愤愤不平,“本来卖粮排队不容易,有时候甚至当天还排不上,结果排到最后,不给三五百元好处不让进。”
近日,一通举报电话让罗山县纪委监委接访人员不由得严肃起来,一定不能让这样的“拦路虎”卡住了群众的“卖粮路”。
“请问您要举报的是哪个粮库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姓名知道吗?”接访人员一边听一边记,一边仔细询问。
经查,反映人反映的对象为潘新镇某粮库邹姓工作人员。其为该粮库副经理,负责粮食收购过程中及其重要环节——验质工作。据查,邹某在面对不愿排队的卖粮户给好处时,未能坚持住原则,收受现金500元,并在粮食质量检验上,给予其“帮助”,提供虚假数据的验质报告。11月7日,邹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该粮油公司经理朱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1月8日,邹某被解聘副经理职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罗山县纪委监委将把专项整治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把好时间节点,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优先处置、优先审查、优先审理;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得过且过、搞形式走过场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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