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长喜
12月6日上午,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李松林的帮助下,市民周女士终于拿到了自己不小心多付的693元车费。 周女士告诉记者,12月4日14时许,她与另外一位女士一起在市中心城区民权街东关菜场附近乘坐了一辆出租车到浉河一号小区。到达目的地后,她用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了车费。直到12月5日中午,她请朋友吃饭时才发现这笔车费支付有误,多付了693元。当时,她使用微信付吃饭费用的时候发现,微信里的零钱不够付。“我记得很清楚,原来微信里有1000多元,那顿饭只有几百块,怎么可能不够付呢?”周女士查询之后发现,问题就出在12月4日下午那笔出租车费上。那笔车费,她付了700元。 于是,周女士就通过支付留言功能联系出租车收款方,可是3次机会都用完了也没有得到回复。随后,她们又到派出所寻求帮助,但因为无法提供出租车信息也没有结果。这可怎么办呢?12月5日下午,周女士经过市中心城区人民路时,正好看到在路口执勤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机动执法大队党支部委员李松林,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其求助。
“他当时就留下了我的信息,表示将帮我寻找收款方,还安慰我不要着急,说不定对方一直开车没看留言,或者司机的收款码并不是其本人的。他也不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询问其他队员才得知他叫李松林。”12月5日19时许,李松林便联系上了周女士,告诉她收款方已经找到了,由于才交完车,约定双方于12月6日上午见面退钱。 针对周女士的经历,记者联系上了李松林。他表示,当天下午他在人民路执勤时遇到了求助的周女士,由于正好分管交通执法,又与出租车管理部门相熟,便答应帮助她。他当时就联系了浉河区和平桥区运管部门、运输企业,发布了周女士的求助信息。很快,这条求助信息得到了回应,收款方表示愿意退还这笔钱。 “我觉得,我身上穿着执法制服,老百姓向我求助,就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工作,对得起百姓的信任!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李松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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