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湖燕园业主: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河南省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您所购买的南湖燕园14号楼、15号楼、16号楼、17号楼、18号楼、19号楼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办理入住手续,现已具备交房条件。为了便于业主收房,我公司将安排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日办理集中交房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收房,并承担物业费及相关杂费。具体事项如下:
一、交房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二、交房地点:南湖燕园营销中心;
三、交房携带资料:《商品房购买合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业主及家庭常住人员1寸照片各1张;《入伙通知书》;维修基金专项发票;已缴款项的发票及收据;物业管理应缴的款项;如您委托他人来办理,还应带上:您(业主)的委托书;您(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有疑问请您致电咨询南湖燕园营销中心:0376-3377777。
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恭祝您乔迁之喜!
特此公告
河南省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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