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陈阳)11月27日上午,固始县法院负责人一行代表院党组看望慰问在执行工作中受伤的干警王明同志,送去了院党组的深切关怀。
自2016年进入固始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王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以谦虚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执行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分力量,先后荣获执行工作标兵、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称号,因工作表现优异于2019年10月被提拔为固始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今年11月26日,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王明前往安徽省阜南县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左某。左某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但左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申请强制执行。11月26日上午,王明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左某在阜南县经营的一家鹅块店。当左某准备开门营业时,王明见状立即下车,由于店门前路面较陡,下车瞬间由于惯性导致其右耳撞到车门血流不止,但他“轻伤不下火线”,忍着疼痛将左某成功控制。随后,随行的执行干警将王明送往阜南县医院,缝了十几针。待伤情稳定后,王明回到家中静养。
在王明的家中,该院负责人一行亲切询问了王明的伤情及治疗情况,对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表示高度赞扬,希望他养好身体,早日回到执行工作岗位。同时强调,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工作,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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