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月明)“这个未立案问题线索有疑点,需要进一步核实……”日前,潢川县纪委监委未立案问题线索复审小组对近三个月以来办理的19件未立案问题线索开展复审工作。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源头,为保证“源头活水”畅通,潢川县纪委监委建立未立案问题线索复审机制,有效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办、办人情案等情况。
汇总“分诊”,线索处置“过筛子”。该县纪委监委由案管部门对每季度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初审,筛选出采取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后予以了结的问题线索,建立未立案问题线索复审台账。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协管常委(委员)和承办部门负责人组成复审小组进行复审,实现对未立案问题线索的再审核、再把关。
集中“会诊”,线索审核“推碾子”。该县纪委监委复审小组采取集体会商方式,由原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复审小组汇报线索办理情况,复审小组集体就未立案问题线索处置程序是否规范、反映问题是否查清、结案理由是否充分等事项进行研判,确定复审意见。经复审认为已查清查透的问题线索,同意予以了结;经复审认为未查清查透或符合立案条件而未立案的问题线索,退回承办部门补充核实,特殊情况下调换承办部门重新进行初核。
重点“问诊”,督办问责“亮牌子”。该县纪委监委突出对重点问题线索的复审,加强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财政、发改、国土、住建等重点部门,“一把手”、科级干部、拟提拔重用人员等重点人群未立案问题线索的复审;对复审发现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致使应当立案的问题线索没有立案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复审工作开展以来,共对19起未立案问题线索进行复审,其中有3起退回重新初步核实后转立案审查。
“实行未立案问题线索复审,实行统一接收、分类研判,统一审核,形成了一个了结环节的监督闭环,强化了内部监督,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成长,也有利于给党员干部做出准确结论。”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世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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