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凌云
晴空澄碧、天朗气清,繁星满天、苍穹寥廓,人们对于美好天气的向往关乎生活质量,关乎身体康健,关乎家国情怀。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立法防治大气污染,用法治方式提高治理效能,成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和重要手段。
2019年8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过后,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此后,又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打磨,形成了提交“二审”较为成熟的《条例(草案)》(修改稿)。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条例(草案)》细致入微,针对性很强。如规定纳入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如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又如重污染天气下,市、县(区)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这些措施规定都切中要害,具有重要意义。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此次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又参与立法审议,我切身体会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民主性。”应邀列席“二审”的市人大代表肖芸在分组讨论时表示。
“作为一名解放军代表,能够列席常委会,我深受鼓舞。今天会议的重点都与环保相关,是落实上级要求、立足信阳实际、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条例(草案)》不断讨论研究修改,体现了信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我们驻信官兵不仅积极支持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是信阳市碧水蓝天的受益者、见证者。希望以立法为契机,将信阳污染防治工作做细做实,让信阳晴空常在、蓝天共享。”市人大代表肖潇在会场分享心得。
积水成渊,积土成山,固本培元方得长治长效。近年来,我市对露天烧烤等其他污染大气的行为整治颇具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条例(草案)》第三十一条对此论述清晰、明确, 且细致、严格,规定“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设置的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应当推广使用环保餐饮灶具,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让监管无法外之地,审议突出对现实监管问题的关注。“‘二审’结合实际,针对市场上存在部分第三方运维公司受利益驱动、利用运维技术帮助企业对自动检测设施进行数据造假等问题,《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三款增加了‘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的规定,并对此作出相应罚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桂荣介绍。
将成功经验纳入法规条文是《条例(草案)》审理的又一特点。市人大代表余国忠:“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我市在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效果。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前期形成的实践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对外地善法取得良效进行借鉴吸纳,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对于促进污染防治和转型发展相结合,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法贵在专,指导性、针对性是衡量地方性法规科学性的重要标尺。此次《条例(草案)》制定严格依据中央及省委各项政策和上位法律,学习借鉴了相关地市的有益经验,同时针对我市农业大市等特点,制定了一些符合实际、体现信阳特色的条款。
“《条例(草案)》对防控自然物种及其滋生物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作出要求,提出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栽种不同类型的树种和植被,在物种选择和引进上,注重防控易产生飞絮的杨树、柳树等物种对大气的污染。我感觉特别贴近信阳实际,既是对2001年以来我市各地大力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栽培大量杨树柳树的校正,也为当下全国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方向,避免矫枉过正,造成新的问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工委委员向炜表示。
结合信阳实际,《条例(草案)》规定细致全面。信阳作为农业大市,农作物主要以水稻种植为主,每到秋收时节收割机纷纷涌入信阳田间地头给农户收割带来方便,由于没有监管到位,部分高污染农机产品进入我市田间作业,还有一些农机未加装防尘装置从而导致产生大量粉尘排放,影响空气指标。为此,《条例(草案)》增加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大力推进农机作业扬尘治理,加强农机作业指导,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使用配备有降尘、防尘设施的大型收割机、粉碎机、脱粒机等农用机械,减少农机作业扬尘”的规定。
匠心出良法,良法保善治。我市全力以赴为蓝天碧空铺设“法治底色”,相信在这种精神的推动下,《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必将为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劲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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