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河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良好形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风清气正,提出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不准发表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文章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各项规定,坚持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做到聚焦精准深入督察,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督察时间超过10天以上的,成立临时党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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