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桓 玄)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助力我市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将此前该局负责审批的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生态环境部门。
此次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是继2016年、2017年之后第3次下放,涉及畜牧业、非金属矿采选、农副产品加工等9个行业,具体包括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燃气电站项目、风力发电等10余项建设项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改革举措不断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审批权责,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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