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立威 胡 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助力“厕所革命”的工作要求,连日来,罗山县检察院针对城区公共厕所开展了专项调查活动。
调查中,该院工作人员发现县城公厕存在数量不足、部分位置不明显、指示标牌方向不明显、部分公厕设施损坏无人修理、卫生打扫频率不够及卫生状况较差、异味明显等问题。该院依法向罗山县城市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职,改善公厕现状,尽快解决存在问题,把“厕所革命”一抓到底。
罗山县城市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一一予以回复和整改。全面排查城区公厕设备设施并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更换。争取财政支持,目前已拨付县城105座公厕管理费用177.21万元。实行公厕网格化管理,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采取“一网多座,一员一座或多座”模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城区现有公厕进行编号规范管理,设置公厕标识牌、指示牌。增设新公厕,目前有4座正在建设中。联合县创卫办、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开放了沿街文明单位所属内部厕所,缓解公厕数量不足问题。在城区公厕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卫专业规划,建立公厕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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