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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成为固始检察工作新名片


本报记者 夏青云 孙浩然 李 倩 文/图

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成立于2017年,先后2次在信阳市检察系统作经验介绍,2019年获首届“固始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第六届信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向该团队学习,省广播电视台《对话民生》栏目对固始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进行了专访。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自民、副检察长田效录和市人大视察组亲临该院调研和视察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公益诉讼已经成为固始检察工作的新名片。记者在固始县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军说:“我们紧紧抓住环境生态保护这个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探索特色化公益诉讼新模式,打造了一支由12人组成的公益诉讼团队。他们敢于亮剑,是辖区内青山绿水的守护人。”

因势而生顺势而为的公益诉讼团队

两年前,面对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固始县检察院决定成立由检察长陈军,分管副检察长及民行、技术、公诉、环资、宣教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公益诉讼团队,负责调查取证、综合协调、检察建议制作、提起公诉、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检察官维护公益,如何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公益诉讼团队领头人肖国兵已经50岁了,却跟着技术科科长陈效中学习无人机的使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不仅是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还有进取的心态和不老的信念。”肖国兵说。

“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中出现一个瓶颈式的问题,就是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在于检察机关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机制尚不顺畅,存在‘等米下锅’的现象。”民行科科长胡宏伟说,“必须要建立案件举报中心,让老百姓知道破坏公益到哪里去举报,甚至要让举报人尝到甜头。”

“检察院不是抓贪官的吗?怎么到我的养殖场来了?”公益诉讼团队的检察官到一处养殖场进行公益诉讼调查的时候,养殖场老板说。这让检察官们好气好笑又伤感,但同时也给他们提了个醒,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知道公益诉讼到底是什么。

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动漫视频、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进农村、进街道、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该院很快就有了“收获”。

将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成铁案

2017年8月6日,群众向固始检察院实名举报称,泉河铺镇政府在闫桥村境内的泉河边设置垃圾填埋场,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居民生活。陈军主持公益诉讼团队分析研判后认为,此案是开启公益诉讼的“破冰之旅”,技术取证是办成铁案的关键。

团队干警通过走访当地村民,了解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后,向县环保局出具委托鉴定函,经过检测,出具了具有全国通用的渗滤坑及周边水质检测报告。经过3次现场勘查、2次水土检测、5次照相录像,公益诉讼团队最终锁定污染证据。2017年9月13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泉河铺镇政府递交了检察建议书,建议立即停止向泉河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履行管理职责。

2018年4月11日,该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5月27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法庭座无虚席,各乡镇、部分县直局委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共150多人旁听庭审。固始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国兵、民行科科长胡宏伟、公诉科副科长宋喜东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有理有据地沉着应对被告方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牢牢把控着庭审主动权。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检察处方”引发乡村蝶变

史河流域跨豫、皖两省,固始县境内长124公里,是当地群众眼中的“母亲河”。然而,近年来,“母亲河”水质遭到威胁。

“固始城关51万人的‘大水缸’四周有养殖场,我真担心污水排到里面。”57岁的公益诉讼团队检察官梅世明说。他一有时间就下乡走访,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收集了一批公益诉讼线索。随着了解的深入,梅世明的心情越来越沉重。

2016年12月29日,县政府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划定为畜禽禁养区,该区域有养殖场122家,养殖猪、鸡、牛、羊,如果不在县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关停或搬迁,势必会影响到饮水水质。

2018年10月12日,固始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团队的调查结果为依据,向县政府呈送《关于固始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范围内存在多家畜禽养殖场及排污情况的调查报告》,建议依法关闭或搬迁水源地周围的养殖场,并采取适当的补助帮扶措施。

固始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县检察院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行了研究,并出台了水源保护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涉及的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搬迁完毕。

养殖场关闭了,“母亲河”的威胁并没有完全解除,随着砂石价格上涨,史河河道内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

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来到石佛店镇龙潭村、张老埠乡祝楼村和薛桥村,介入调查3起非法采矿案。为固定证据,检察官利用无人机拍摄各种照片,掌握了详实的证据材料。

“所办案件都要达到专业、权威,有针对性。”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朱卫东说,发出检察建议前,公益诉讼团队要研究相关法理法条,吃透各项规章政策,查清该系统领域行政法规,掌握其职能责任和工作程序,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意见。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

“公益诉讼核心在公益,维护公益永远在路上。”陈军说,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自成立以来,一直践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理念,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围绕污染环境、破坏资源、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开展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为有效保护全县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树牢主动理念,切实充分履行新增检察职能。该院实施“一把手”工程,检察长靠前指挥,督管全程。出台了十条意见,建成全市首家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配备了无人机等装备。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件,实现五大领域全覆盖,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树牢精品理念,群策群力打造公益诉讼品牌。该院认真落实线索“四统一管理”,对所有线索进行统一甄别、统一登记、统一审批、统一分流,所发出的67份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全部采纳,并整改到位。对每一次庭审,坚持制定出庭预案,召开庭前会议,邀请县法院和相关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一步沟通。

树牢效果理念,主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该院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同向同力,以法制手段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公益难题。积极参与全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等“三违”整治专项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乡镇自来水厂水质进行检测。

树牢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该院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监督食药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件。针对清代植物学家吴其濬故居正遭受白蚁侵蚀、受损严重的情况,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持检察建议书向省文物局争取故居修复资金260余万元。

树牢创新理念,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常态发展。该院积极探索实施选案三标准,即党委政府支持、人民群众满意、法律关系明确,三者缺一不可。实施三色检察建议书,建立黄、橙、红三级警示。针对公益诉讼执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坚持实施以“动态监督、调查核实、再发建议、跟进监督、人大评议”为内容的“公益诉讼执行监督五步法”。

树牢共赢理念,持续放大法律监督工作成效。该院克服“就案办案”思维,立足监督延伸职能,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方、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2019年7月,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县上下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可度不断提高,接受检察监督形成自觉,县领导还主动要求检察机关介入重点公益问题的解决,公益保护的社会化大格局正逐步形成。

护佑青山绿水,彰显责任担当。相信固始检察公益诉讼这张名片,会更美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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