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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知应晓


□尹安伟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位发展全局,大力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战略,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知识须知晓: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目的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深入贯彻和重要落实。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全域覆盖、多元参与”的创建格局,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各级各层面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清楚目标、聚焦目标、找准方向、精准施策,确保靶向不变、焦点不散。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我市明确三个创建目标:一是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年来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行政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是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第三方评价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以上。这是我们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创建工作的刚性要求,必须全力以赴、全面完成。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标准

在工作开展中要牢牢坚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以标准为导向、为引领,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各项工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涉及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严格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共分7个方面,细分48条指标、56项标准,其中包括5个否决项、19个关键项、22个基本项、9个鼓励项、1个单设加分项,对应以上标准,又细化出了271条评价细则。整个评价检查覆盖创建城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随机抽查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检验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等,实行倒查复核方式,涉及责任单位中的“各县区”包括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

2018年,我市绿色食品产业规模突破800亿元,培育省级以上食品农产品龙头企业60家。叫响“信阳毛尖茶”区域公用品牌,扩大对外贸易,实现产值110亿元。全市出口食用菌2205吨、茶叶5508吨、鸭肉10074吨,供港活猪5114吨,创汇9688万美元,其中鸭肉出口和供港活猪位居全省第一。

作为食品产销大市,保障食品安全,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我市意义重大。一是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叫响“信阳毛尖”“信阳菜”“南湾鱼”“华英鸭”“固始鹅”等品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关心关切的重要抓手,我市将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市场监管工作对标国家和省工作目标的突破口,是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权责明晰的监管环境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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