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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曝光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公告


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一步打击逃债行为,切实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守法诚信的舆论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决定对下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予以限制。(举报电话:0376—6677402)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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