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题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坚守公平正义 践行检察使命


本报记者 孙浩然 李 倩 文/图

数十年风雨兼程,数十年初心不改。回顾数十年来平桥检察院走过的峥嵘岁月,一个个检察梦想、一篇篇检察故事,勾起了无数检察人的回忆。

◆为企业发展提供贴心服务

“有了你们的法律帮助,我的企业就有了依靠……”2018年10月16日,平桥区检察院检察官余浩等人来到中森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由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面对面”法律知识现场解答会。会前,中森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伟拉着检察官的手说。

当时,有人到中森实业有限公司寻衅滋事,多次堵门、拦截车辆,严重扰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2万余元。该院受理案件后,迅速查阅了案卷,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核实相关证据,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近年来,平桥区检察院通过“三个联动”机制,找准服务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提供高质量司法保护。

内部联动提效率。该院成立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意见》,开通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绿色通道”、民行申诉案件“快速通道”,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犯罪行为,净化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外部联动近距离。该院检察官主动深入企业走访,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企业亟须的司法需求。实行“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诉求,发放检企联系卡,建立“一对一”直接联系服务机制,对20家重点企业建立了信息档案和企业需求台账。

服务联动重宣传。该院延伸服务触角,主动送法上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收集企业对政策法规、行政管理、执法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

通过定位跟踪,长期非法跨省收车讨债,用暴力手段强行将车开走……信阳中院在这一案件的终审判决中,维持了平桥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赵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至七年零八个月不等,赵某等3名被告人并处罚金5万元。

2017年12月22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赵某等8人驾驶两辆汽车从安徽省六安市前往信阳市固始县,通过定位找到被害人车辆后,一路尾随行驶至信阳高新区连接线、京港澳高速入口附近,赵某指使刘某等人驾驶汽车故意与被害人车辆追尾。待被害人停车查看时,赵某等人采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及其同行人员摁倒在地。随后,赵某等人强行将被害人的汽车开走。据了解,这辆车在卖给被害人之前存在经济纠纷,但当时此车为被害人合法拥有。

经查明,赵某成立南京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给汽车租赁公司收逾期不交租金的车辆,还陆续招募一批年轻男子刘某、单某、徐某等人,成立了以赵某为首要分子,刘某、单某等为重要成员的非法收车专业讨债团伙。

经审查,该团伙通过定位跟踪,直接将被害人的车开走,或利用人多势众采取拖、拉、拽等暴力手段强行将被害人的车开走等方式,先后在安徽、河南、江苏等地作案30多起。

2018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该院审查逮捕。4月2日,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赵某等8人批准逮捕。7月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9月12日,该院将该案向平桥区法院提起公诉。11月27日,平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信阳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法作出如上裁定。

◆公益诉讼维护群众利益

2018年年初,信阳市明港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贩卖假药,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侦查取证,在查明举报属实并获取证据后,将正在通过网络销售的肖某等人抓获,并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肖某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将肖某贩卖的药品送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后被认定为假药。公安机关还调取了肖某等人通过网络销售的原始电子记录、微信账单、银行卡交易明细,证明销售假药非法收入4.33万元。

同时,肖某在网上打广告,通过虚假宣传夸大药品的神奇疗效,并以促销的方式网上销售。生意好了,网店忙不过来,肖某就雇用邹某、李某、王某等人,分别负责网络销售、财务管理和进货发货,并在小区里租了房,建立网店工作室进行销售。据肖某交代,网店平均每天都能在网上销售几百元。

2018年4月20日,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肖某等4人批准逮捕。

消费者来自全国各地,肖某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消费者往往因多种原因无法提起诉讼,其合法权益如何保护?该院民行检察部门随之介入,就该案是否属于民事公益诉讼范畴作了审查。

民行检察部门认为,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本案4名被告人对外销售未经国家批准和检验的药品,使假药进入市场,危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构成民事侵权,符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和要求,并于2018年9月14日立案审查。

2018年10月8日,该院民行检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肖某向消费者支付购买假药价款的3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道歉。

◆贴心服务化解来信来访

“由你部门承办的刘勇华信访件离办结期限还有15天,请加快办理速度,并及时上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8月5日,该院第一检察部收到本院负责处理信访件的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洁送来的“信访预警提示单”。

今年5月20日上午,平桥区居民刘勇华(化名)赶到该院,向陈洁递交了一封信,要求检察院对李某批准逮捕。在刘勇华的述说中,陈洁了解到,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取保候审。

今年5月中旬,刘勇华的儿子因琐事与李某、章某两人发生冲突,被两人打伤,李某被抓获归案,章某还在逃。检察机关对李某批准逮捕后,因该案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之间没有串供可能,李某的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谅解,签订赔偿协议,遂对李某取保候审。因个人经济情况不好,李某承诺的赔偿款一直不能到位,刘勇华一气之下来到检察院。

送走刘勇华后,陈洁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当天下午,陈洁电话告知刘勇华,他的来信已转到该院第一检察部,相关办理程序已经启动,检察机关会尽快回复办理结果。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多次找到李某,打听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章某的下落。但是,李某并不配合,声称不知道章某在哪儿,案子也一直没有进展。

刘勇华的诉求一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一直关注案件进展的陈洁心里很着急。眼看着离“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还有15天,她不但在网上发出“信访预警提示单”,还专门到第一检察部当面提醒。

收到预警提示单后,办案检察官多次找李某做思想工作,最终李某说出章某的下落。8月9日,公安机关将章某抓获,检察机关将会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