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华,女,汉族,中共党员,1953年7月生,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第十二次全国妇女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上世纪70年代,郭建华有幸当上了一名农村放映员,她拉板车、抬机器,走村串乡,吃百家饭,和乡亲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她当放映员的19年里,亲自为农民放电影13000多场;在她当站长和公司经理的24年里,带领公司放映人员放映故事片、科教片14万多场,观众达上亿人次。
郭建华利用放电影的时候向群众征求意见,积极参政议政,在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农业、文化、法治等方面的建议共29项。特别是她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建议”。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她受邀列席了此次会议,见证了这部法律的诞生。
她组织“百村千场”科技电影扶贫扶智放映活动,带领放映人员深入7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29个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三年时间里共放映电影近万场。她采取的“菜单式”放映模式被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作为优秀案例向全国推广。
以她为原型改编的《电影儿女》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2014年世界民族电影节上,荣膺最佳音乐片奖。以她为原型改编的《放映路上》在全国放映场次突破10万场。
1999年她被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3年被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评为2012年度十大三农人物;2017年入选“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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