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一张身份证的意外丢失,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纠纷和生活麻烦,而且也给人们上了一堂普法教育的典型案例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年仅22岁的小女生张淑淑。
出生于1997年10月的张淑淑,是信阳人。张淑淑2014年进入一家专科学校学习,按学校规定办理了半工半读手续,可以外出工作。从那年开始,她一直在北京打工,从事金融服务工作。
然而,张淑淑的父亲今年4月4日收到一张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与传票同时收到的还有一份《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原告律师整理寄来的一叠工商资料。传票上的编号、红彤彤的印章和起诉书上一字排开的近200万元债务的涉案金额,吓坏了张淑淑在老家信阳乡下务农的父母。
父亲从来没有见过这阵势,以为女儿在外闯了大祸,于是把这些资料拍了照片发给正在北京打工的女儿张淑淑。张淑淑收到微信时也吓得“要死”。她感到十分蹊跷,自己从来没去过深圳,也没注册过公司,而在这堆资料中,自己却成了深圳市先高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随之而来的还有该公司近200万元的债务。
法院传票显示,被传唤人张淑淑因买卖合同纠纷,需要在2019年5月21日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还有一份《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为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名被告为深圳先高极公司和该公司法人张淑淑。
2017年,张淑淑名下的深圳先高极公司与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下一份建筑材料买卖合同,货值180.15万元,金润公司付款后迟迟不见发货,金润公司2018年11月将张淑淑与先高极公司告上法院。截至2018年11月15日,该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及利息合计195.838万元。另一份《购销合同》也显示,购方为金润公司,销方为先高极公司。购买的地砖、墙砖、铝扣天花板、电缆合计货款180.15万元,约定付款后15天交货,销方包运输。
张淑淑疑惑很久才想到,这一切可能与她丢失的一张身份证有关。2016年2月,张淑淑在从信阳返回北京的火车上弄丢了自己的身份证,直到当年“五一”才返乡补办。
从此,张淑淑再也无法安心工作,与家人商量后,她毅然决定辞掉工作去深圳弄清楚这件事。
今年4月10日,张淑淑首先来到深圳先高极公司最新的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中南路某大厦的750室实地寻找该公司,只见办公室大门紧闭,在楼层前台查询后称,没有这家公司。4月16日,张淑淑又来到深圳市公安局华强北派出所报警,民警给了她一份《报警回执》。
张淑淑说,今年4月,她还找过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请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注销其名下公司,得到回复称因公司变更时使用的是数字证书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公司涉及合同纠纷无法撤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还为张淑淑提供了先高极公司的工商资料。资料显示,张淑淑先是于2016年4月15日注册了深圳先高极公司,又于当年7月12日将张淑淑变更为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和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为张淑淑的数字证书签名,公司盖章也是企业数字证书。
与此同时,张淑淑还发现其名下多了一张2016年3月23日在河北石家庄谈固南大街营业所办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办卡申请单的签名均不是她本人。这一时间正是张淑淑丢失身份证且还没来得及补办的期间。张淑淑曾向该行申请获取开户人影像资料,以作为法庭证据,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影像资料。张淑淑再次拨打该行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称,张淑淑遇到的情况可能是他人冒办银行卡,建议她到法院起诉银行,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今年5月,张淑淑再次到谈固南大街营业所,调出了当时的开户资料,包括《个人账户申请书》《个人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个人电子银行风险提示》等。张淑淑说,这些资料上的客户签名张淑淑三个字均非其本人签字。
今年8月28日,张淑淑再次联系深圳市公安局华强北派出所,民警称当时开具《报警回执》只是帮助她到工商部门注销公司,如果要证明这是诈骗案,还需要提交更多资料才能立案。
报案、起诉、立案……张淑淑不知还要跑多少路?翻阅张淑淑提供的深圳先高极公司的工商资料,发现公司登记、变更章程、高管任职等证书签字均为数字证书。
金润公司诉先高极公司及张淑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今年7月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为,深圳先高极公司存在合同违约行为,但无证据证明张淑淑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原告诉求张淑淑与深圳先高极公司对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于法无据。由被告深圳先高极公司返回货款并支付利息。
对此,金润公司表示,目前深圳先高极公司仅能联系到张淑淑一人,按照一人公司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张淑淑又联系了原告代理律师、深圳市扬权律师事务所林燕青。他对张淑淑说:“金润公司上诉诉求和一审时候的诉求一样,要求你和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作为原告,无法判断你到底是否被冒用身份证注册公司。如果你被冒用身份证办理公司,你需要去报警,或者通过你的途径来证明并撤销公司。一人公司的起诉按照法律,就是公司和股东一起起诉,不是只针对你。”
据查询得知,深圳先高极公司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淑淑,她100%持股是公司受益所有人,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工商信息还显示,先高极公司监事林宝莹关联了23家企业。除一家由林宝莹担任法人的公司已于今年6月21日被注销外,林宝莹投资的公司有12家,其中7家同样于今年6月21日被注销。这23家公司注册地均为深圳。
就张淑淑遇到的情况,律师王维维认为,企业注册和变更、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银行卡开户都需要本人签字,如果有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企业注册、变更和银行卡开户,工商部门和银行存在过失。至于原告公司的损失,应该由被告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来赔偿。
记者昨日电话联系正为此事焦头烂额的张淑淑。她说,案件还未了结,结果仍然是谜。不慎丢失了一张小小的身份证,却给自己带来了那么大的麻烦和代价。她提醒大家,千万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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