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失信或诚信的报道屡见于媒体,并引起人们的热烈讨论。对每一个失信事件,人们都给予批判、谴责;而每一个诚信事件,都被广为传扬、称颂。诚信问题成为一个既让人揪心又让人感动的复杂话题。
在这一话题的背后,有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就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诚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考验。由于对利益的不当追求,无论是社会生活领域,还是政治生活领域,抑或人际交往中,都晃动着失信的阴影。诚信缺失及其严重后果,见诸报道的如制假贩假导致人死人残,偷工减料导致桥垮楼塌,滥砍滥伐引起山洪暴发,等等,成为国人不堪承受之重。这与我们致力于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假冒伪劣,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不但有富足的物质生活,更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因此,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打造诚信中国,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道德伦理支撑,是我们要完成的重要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尊重各方利益,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处理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实现多元利益主体的互利共赢,以利益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诚信是利益和谐的前提。利益主体之间只有平等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协作,才能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利益主体之间尔虞我诈、言而无信、自私自利,就无法互利共赢。不讲诚信者的收益大于其风险成本的现象是不可持续的,随着诚信体系建设的加强,失信者只能获利于一时,最终难免声名扫地,损人不利己,如果是诈骗、渎职、遗弃、虐待、侮辱和诽谤等严重失信行为,还要受牢狱之苦。说到底,讲诚信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讲诚信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诚信是一个美好的字眼,但它只是一种软约束,需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来维护它。要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特别是食品、药品、金融、社会保障等行业,要走在诚信建设的前列,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信用。要完善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并有更多成功的机会,使失信者付出高昂代价并让这种代价成为其一生的教训。要突出政府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同时保证民众对政府失信行为如不兑现承诺、不履行合同、发布虚假信息等的追究和惩罚权利。要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总之,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把诚信文化作为重要支撑,无论是个人、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都要信奉、推崇和践行诚信文化,让诚信美德发扬光大于全社会,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