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8月16日,信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深入市区解放路,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召开现场会。
张新中一行仔细察看了解放路南北两侧沿街路面、门店,发现存在店铺装修超出主楼体、门头牌匾老旧不规范、跨街线缆混乱、路面破损、树木缺失、停车秩序乱等问题。随即在市水利局召开现场工作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张新中在会上指出,文明创建要端正态度,要明白一是为谁创。文明创建目的是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创建成果,实现发展的目的。按照“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的原则,对门头牌匾进行改造,提升档次。二是靠谁创。人人都是创建成果的享受者、参与者、责任人,创建工作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发挥职能作用,谁的事情谁办好。一定要有法律意识,执法要由有执法权的单位去实施,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怎么创。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个人或单位的责任,更是我市的整体重点工作,大家应齐心合力。要明确解放路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和街道要明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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