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秦 娟 邓茜文)“请把你们单位的签到册拿给我们看看。”“请假的履行相关手续没有,有请假条吗?”……这是罗山县纪委监委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8人,占处理总人数的57.1%。
今年以来,罗山县纪委监委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刹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病酿成大错。通过严格事前监督,坚持关口前移,紧盯一般问题不放松,针对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风险排查、巡访调研、线索筛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层层约谈方式,及时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核实等组织措施,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劝诫、及时纠错、防微杜渐,达到早教育、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的目的。
“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使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及时纠偏,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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