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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四度”严防“灯下黑”


本报讯(张正林)日前,潢川县对县委巡察组人员在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期间干部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察后评估”,坚决查找和整治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防“灯下黑”,确保规范、依法、廉洁巡察。

政治站位提高度。努力探索和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时代命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法纪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刀刃向内,把自我监督与净化贯穿巡察工作的全过程,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当好党纪国法的“守护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科学评估定尺度。研究制定《潢川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开展巡察后评估实施方案》,将评估内容细化为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10个方面31项具体项目,明确评估标准,健全评估制度,做到定性评价可操作。同时,对巡察组提交的巡察工作报告、专题报告、整改督查、问题线索的质量及档案资料的时效性进行排序打分,进行定量评估,力争评估标准严谨科学。

客观公正有维度。巡察反馈后,巡察组组长对本组巡察人员进行自我排查和评判,形成自我评估书面材料;巡察办组建巡察后评估小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与被巡察单位人员、群众谈话等形式,对巡察组干部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精准“画像”,评出“优秀、良好、差评”三个档次。此次共发放评估问卷162份、与被巡察单位人员个别谈话121人次,走访村民组党员和群众代表80人次。

成果运用强力度。严管为要,抓早抓小,用纪律的尺子度量巡察组干部的行为,对评估中有不良反应的,进行提醒谈话;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遮丑、不护短、不手软,严厉追责问责。厚爱有度,鼓励担当作为,把“巡察后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巡察组的重要依据,作为巡察组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重任的重要依据,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力促评估成果有效运用。

图为潢川县组织人员在弋阳办事处开展“巡察后评估”。 张正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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