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智博)“经过组织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近日,平桥区原粮食局一位受过处分的党员杜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说。
为进一步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平桥区纪委监委认真开展回访教育,下发《致回访教育人员的一封信》《回访教育通知书》,督促案发单位及派驻纪检组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谈话,开展警示学习,填写《回访教育管理表》《回访对象反馈表》,实现“四跟踪”:跟踪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跟踪受处分后的日常表现;跟踪其错误整改落实情况;跟踪以案促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通过回访教育,平桥区纪委监委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反省自身所犯错误,促使其在工作上端正态度,积极改正错误;同时,督导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改促建、以案促改。
“我们通过回访教育,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将回访教育情况及时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反馈,督促他们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达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平桥区纪委监委参加回访工作的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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