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余 田连合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明港交警及时调整勤务模式,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于7月18日晚查处一起穿着拖鞋酒后驾驶无保险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
平桥区明港镇的郭某某长期在江苏省无锡市打工。7月18日夜晚,郭某某受朋友邀请到明港镇商业大世界一酒店吃饭,当时穿着拖鞋驾驶一小型面包车出门,聚会时与朋友畅饮了啤酒。其饭后驾车回家时,行驶至明港镇建设路和丰收路交叉路口被正在道路上巡查的交警发现,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24毫克/100毫升,郭某某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查处时民警还发现郭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还未及时投保交强险。最终,明港勤务大队依法对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所驾车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穿拖鞋驾车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及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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