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 月)为方便群众,彰显司法为民情怀,日前,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方涛带领司法辅助人员,顶着烈日,来到行动不便的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被告谭某家里,将巡回法庭设在了谭某的床边。
2008年,谭某与陈某在外务工认识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11年,被告谭某因车祸致身体瘫痪,常年卧病在床。生病期间,妻子陈某外出务工,相互间几乎断了联系。后来,双方达成离婚共识,但因谭某卧病在床无法到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陈某遂于2019年7月向罗山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谭某同意离婚,但要求陈某给予6万元的经济帮助款。
考虑到谭某、陈某的感情状况以及谭某行动不便的事实,方涛通知陈某赶到谭某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方涛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现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谭某3万元经济帮助款,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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